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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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年龄:18年5个月 个人描述邹蓝,江苏无锡人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78级校友,研究员/教授 。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信研究所、国家体改委研究人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代表处官员。.著有 巨人的跛足:中国西部贫困地区发展研究 1992年,北大中国国情研究中心中国国情丛书,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经济安全与危机管理 2008,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The European Community and China:New Horizons Basil Blackwell, Oxford and New York, 1986 co-author Les Relations economiques entre Chine et le Communaute Europeene et Leurs Evolution Documentation Francaise 1987 译作 科尔奈 走向自由经济之路 合译 山西经济出版社1991;约翰-斯坦贝克 斯坦贝克日记选 天津百花 1991 中译英译作 苗绣 双语版,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散文集 中国西部孤旅 2000,明镜出版社,繁体字版 | ||
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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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马云宝他这个非光棍的,据说挣了无数光棍的钱,股价却跌了。想来有几百万人主动将大数据的信息,送给了马云宝等等。集成了大数据进行分析,马云宝还可以在买东西的人头上再剥一层皮。想起来不受节制的奸商如果滥用大数据,张三住顺天府安定门外斜街马云宝胡同6号杂院西厢房北头,有买保健品的癖好。翠花,住上海县城隍庙后巷李一弄的偏房,是王林家佣人,喜欢买假首饰。 这些信息,估计马云宝想整人的时候,都能拿得出来。 于是今天早上急就一文。 在此声明,昨天,我没有网购,虽然说偶然也会网购一下。前天,笔记本电脑的鼠标坏了,路过电子商场,进去拿了一个就走,20都不到。 大数据与手机 邹蓝
手机用户,看来越来越成为了能剪羊毛的绵羊。 以前的山寨手机,也就是二代手机,里头集成了不少能主动吸费的软件,可以偷偷订阅机主没有意图订的语音或者信息服务,从而在代缴费用名目下把几万几十万个用户的钱,当做黑服务商的生存来源。如此案例以前有过很多揭露。 到3代后期和4代已经开始很多人用的时候,黑商们现在有的依然吸金,有的不直接吸金。而且植入的app无法删除,都是灌在系统里的。看来我再买手机,要到香港去买了。真让人担心。 直接吸金的,则是设法往手机里输入木马病毒,当机主用网银账户时,窃取密码和账户等资料,然后全部将其弄到自己腰包了。这比2代时小打小闹弄几十几百的信息费算是升级版,吸金2.0。 不直接吸金的,则是在3-4G手机里植入几十个毫无用处,机主也无法删除的app。这些就是大数据的间谍。每日每时,无时不刻,大量,自发向设定的地址,利用手机发送的电波,报告机主的浏览信息,浏览网页,还有机主随时随地所在的地址,乃至于手机通讯录名单、微信联络人等。大数据一集成,一个人的身份,地点乃至于职业和兴趣爱好,还有隐私和阴私,可能都暴露无余。 机主如果浏览的是中高档汽车,或者海外旅游乃至于首饰珠宝信息,那么app就可能将你定义为高价值用户,然后联系相关广告商,定向给他准备特定的商品服务广告信息。 如果机主浏览的是最新的电子产品信息,比如爱疯6,最大像素的数码单反相机等等,那么也有定向的专门广告套餐会给他准备出来。 如果机主的行动轨迹显示,他老是在街边摊集中的街道,农贸市场一带活动,很少去中高档餐厅商场,还常出现在医院,那么他就会被app的分析员判定为一个穷人或者退休的老人病号,对于这样的人,可能准备的广告就是低档滑头货,乃至于保健品。 如果机主的轨迹显示他定期在高档商场、酒店、夜店、豪华餐厅,乃至于几个高档写字出没,这个人估计就是中高级白领。定制的广告也有一款对付他的。 如果这个机主的轨迹和时间对应,经常半夜下半夜出没在中高档小区,然后凌晨前去了一个地方不动,直到中午下午才到餐厅,晚上到夜场。半夜到下半夜又出现在另外一个中高档小区。如此行为范式可能暗示这个是窃贼。如此信息,只有给公安掌握了才有真的价值。 可怕就可怕在,机主买了手机,本意是方便自己。他绝不会想到要向几十甚至上千公里外的app信息库提供自己的一应信息的。只有接受测试调查的人员除外,但接受测试的人使用特定手机接受测试,是要得酬劳和好处的,比如除了免费得手机,还要拿几百甚至上千的测试费。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少机主自己花钱买手机,还自己花流量把自己的信息免费提供给居心叵测的商家来专门设计从机主身上剪羊毛。真是花自己的钱把自己卖了还不知道。 现在偷窃信息的商家数不胜数。一个人刚因为需要买什么东西,点击了某种货物的某样本,于是cookies就知道了这个,然后定准给他跳出此类产品的广告,锅、餐巾纸、打印机、鞋什么的,她(这里就不用他了)点过什么类型的商品,跳出的广告就展示这些类型的货物。 到这一步,中国的个人信息安全,已经到了可怕的地步。而司法和执法,对这些商家,尤其是阿里巴巴等这样的掌握全国甚至海外无数华人的超大信息量的大电子商家,应该有一个严格的监控和管制,让其不得利用这些信息干非法活动,也不能转卖这些信息牟利。 2014/11/12
最后修改于 2014-11-12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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